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制度。目的是明确当事人应当向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由此中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实行的是特殊地域管辖,不实行级别管辖或者协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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