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收养对方孩子,受年龄限制吗?
再婚家庭,收养对方孩子,相当于继父或者继母收养对方的孩子作为养子,不受年龄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三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有一款收养人必须年满三十周岁,而第一千一百零三条已经排除了这款,不受年龄限制。
综上,再婚家庭,收养对方的孩子作为养子,不受收养者年龄的要求,可以大于三十周岁,也可以小于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