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向他人借钱买房,属于共同债务吗?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向他人借款买房,夫妻共同居住,属于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而借款买房,夫妻共同居住,明显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买房借款所负的债务理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综上,借款只要用户夫妻共同生活,不过另外一方是否知道,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